4月9日,据财政部网站音讯,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经销有关增值税方针的布告》(以下简称《布告》)。《布告》称,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出售其收买的二手车,由原依照简易方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布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到达国家强制作废规范之前进行买卖并搬运所有权的车辆,详细规模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转管理方法履行。
原文如下:
为促进轿车消费,现就经销有关增值税方针布告如下: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出售其收买的二手车,由原依照简易方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本布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到达国家强制作废规范之前进行买卖并搬运所有权的车辆,详细规模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转管理方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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